长春市车辆购置税
信息来源于:长春在线 发布时间:2011/4/12
长春市车辆购置税
办事项目
办理机构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办理地址 人民大街5788号
联系电话 85615701 办理时限 当天办结
申办资格
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个人。及扣缴义务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有哪些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具体包括:
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使用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使用进口应税车辆的行为;
2.进口使用行为,指直接进口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3.自产自用行为;
4.受赠使用行为,作为受赠人在接受使用(包括接受免税车辆)后,就发生了应税行为,就要承担纳税义务;
4.获奖使用行为;
5.上述以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如拍卖、抵债、罚没等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申办材料
1、纳(免)税申报
①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港、奥、台居民及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车辆价格证明
境内购置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③车辆合格证明:
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
④填写《车辆购置税纳(免)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⑤免税车辆需提供车辆内外照片2套。
2、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发、补办:
①身份证明(同纳税申报)
②《机动车行驶证》
③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车辆购置税的过户、转籍、变更:
①身份证明(同纳税申报)
②完税证明(正本)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写《车辆购置税变动登记表》。
④办理转出手续时,应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
⑤办理转入手续时,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
⑥在办理变更手续时,若车辆底盘号码更改或者免税条件丧失的,需按规定纳税。
办理依据 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等于计税价格乘税率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1.6升以下排量为5。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办事流程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
期限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车辆购置税的减免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长春市创业大街628号87608869
长春市二道区国家税务局 长春市自由大路4855号 86035528
长春市双阳区国家税务局 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1150号 86717063
九台市国家税务局 九台市南山中央大街 82312567
榆树市国家税务局 榆树市向阳路196号 83622778
德惠市国家税务局 德惠市西光明街1211号 87269505—8205
农安县国家税务局 农安县农安大路156号 83227704
办事项目
办理机构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 办理地址 人民大街5788号
联系电话 85615701 办理时限 当天办结
申办资格
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个人。及扣缴义务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有哪些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具体包括:
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使用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使用进口应税车辆的行为;
2.进口使用行为,指直接进口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3.自产自用行为;
4.受赠使用行为,作为受赠人在接受使用(包括接受免税车辆)后,就发生了应税行为,就要承担纳税义务;
4.获奖使用行为;
5.上述以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如拍卖、抵债、罚没等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申办材料
1、纳(免)税申报
①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港、奥、台居民及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车辆价格证明
境内购置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③车辆合格证明:
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
④填写《车辆购置税纳(免)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⑤免税车辆需提供车辆内外照片2套。
2、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发、补办:
①身份证明(同纳税申报)
②《机动车行驶证》
③填写《换(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车辆购置税的过户、转籍、变更:
①身份证明(同纳税申报)
②完税证明(正本)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写《车辆购置税变动登记表》。
④办理转出手续时,应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
⑤办理转入手续时,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
⑥在办理变更手续时,若车辆底盘号码更改或者免税条件丧失的,需按规定纳税。
办理依据 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等于计税价格乘税率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1.6升以下排量为5。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办事流程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
期限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车辆购置税的减免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长春市创业大街628号87608869
长春市二道区国家税务局 长春市自由大路4855号 86035528
长春市双阳区国家税务局 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1150号 86717063
九台市国家税务局 九台市南山中央大街 82312567
榆树市国家税务局 榆树市向阳路196号 83622778
德惠市国家税务局 德惠市西光明街1211号 87269505—8205
农安县国家税务局 农安县农安大路156号 83227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