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综合事业管理总站
(1)负责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及各项规定;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综合经营的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全省水利经济工作行业管理,是省水利厅经济管理工作的综合部门;
(4)负责制定全省水利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5)负责水利经济项目建设、技改论证、考察、立项;
(6)统一管理综合经营周转金及贴息贷款的使用;
(7)负责国有水利资产的运营、履行产权管理、收益;
(8)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利经济发展与改革及水利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9)负责全省水利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10)负责水利经济信息交流、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参与和组织全省水利行业经济活动;
(11)负责全省水利企协工作;
(12)承担水利经济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全省水利经济统计年报工作;
(14)负责省级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审查、评定和申报国家水利风景区的工作。
主要领导
主任:许歌辛 办公电话:85303507
书记:孟 科 办公电话:85391234
主要科室
综合科: 0431-85392270 (传真)
经研科:85315992
经管科:85391608
通信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220号
邮 编:1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