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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开发区)

关键词: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技工贸      我要发布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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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于1988年5月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位于长春市区西南部,2008年,高新区辖富康、三佳、科苑、湖光、红旗嘉园、阳光、怡众名城7个社区,代管朝阳区双德乡三家子村、南湖村、光辉村、前进村,朝阳区富锋街道万顺村、拉洛村和富强村,宽城区奋进乡太平村、兴华村9个行政村。辖区户籍人口75000人(含太平、兴华村)。截至2008年底,高新区累计实现技工贸总收入7996亿元,利税1214亿元。技工贸总收入、利税总额从1991年的1.6亿元、0.25亿元,分别增加到2008年的1643亿元和242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50.4%和49.8%。1993年以来,高新区先后三次被国家科技部评为“先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要经济指标】 2008年,高新区实现经济总量(技工贸总收入)1642.99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574.41亿元,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44.99亿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15.14%、11.34%和11.53%;实现利税241.99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125亿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36.72%和17.92%;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26亿元,技术改造投资总额60亿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35.90%和11.11%。技工贸总收入亿元以上企业62户,10亿元以上企业10户,50亿元以上企业3户。

    【招商引资】 2008年,高新区实际到位内资48.01 亿元,完成计划100.02%;实际到位外资5.94亿美元,完成计划101.1%。年内新开工项目38个,总投资额214.5亿元。新建重点工业项目10个,总投资137亿元。高新区管委会被吉林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一等奖”,被长春市人民政府评为“长春市进出口工作先进单位”和“会展业先进单位”。

    【土地出让与管理】 2008年,高新区成立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委员会,以招标形式确定3家评估机构对工业用地底价进行评估,完成评估地块6宗。全年以招、拍、挂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宗,面积57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6宗,面积52公顷;经营性用地3宗,面积5公顷。成交价格2.6亿元,收缴土地出让金2.83亿元(含清欠部分)。清查闲置土地5宗,面积75公顷。全年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3宗194户、土地使用权登记610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738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49宗,抵押登记面积126.3万平方米,抵押金额15.6亿元。注销抵押登记27宗,国有土地使用证年检33宗。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动态巡回检查、行政执法问责、违法案件督办、违法案件报告等制度,查处违法案件2宗。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全年土地变更面积116.3顷。9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权属调查全部完成。

    【创新创业体系建设】 2008年,高新区开展“ 融合创业孵化与产业孵化”理论创新实践,积极推进“创业孵化与产业孵化”加速器建设,年内1.5万平方米孵化楼主体全面完工,接纳孵化企业15户。高新区加速器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科技部孵化器三项创新工作之一,“项目预孵化”和“企业加速孵化”工作流程,被纳入国家科技部“延伸孵化服务功能”新内容。“ 光电产业专业技术孵化器” 、“ 中小企业技术创业开放式服务平台” 、“ 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三个项目被列入国家和吉林省重点项目,获得政府资助650万元。现代中药、现代生物医药两个国家级专业技术平台,分别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重点项目, 获得国家资助资金1000万元。两个平台累计承接金赛药业等企业85个项目的研究和服务。高新区博士后工作站设站企业13 户,累计进站19人,出站5人,位于全国高新区博士后工作站前列。全年新办孵化企业70户,其中留学人员创办企业16 户。截至2008年底, 海外学人创业园企业累计达183户,5 名优秀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被评为吉林省第十批突出贡献专家。全年调研重点企业150户,走访企业经营者及各类科技人才400余人次, 组织企业申报科技部创新基金等各类政府计划203项,其中立项47项,获得政府资助资金3000余万元。其中省创新基金大额项目10项, 由科技部组织地方联审创业项目9项。2008年,高新区科技创业中心被中国科协批准为国家“海智计划”工作基地(全国两个);被选为“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园联盟”东北唯一的副理事长单位;被省政府评为“吉林省中小企业十佳社会化服务示范机构”。

    【民生工作】 2008年,高新区制定实施民生行动计划,办理民生实事93件。1.劳动与就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办理用工备案企业706户,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8件,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5%。累计监察用人单位1305户,为劳动者讨回工资321万元,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100%。新开发就业岗位1594个,完成计划144%;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301人,完成计划197%;开展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完成计划120%;完成创业促就业项目50个,完成计划100%;解决零就业家庭比率达100%;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达43%。2 . 社会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累计新增8582人,失业保险参保新增4423人,工伤保险参保新增3 000人,完成养老保险扩面6300人,社区规范管理率达95%。3.卫生保障。建立万顺、拉洛村回迁小区和科苑社区规范化卫生服务站。参合农民医药费报销比例比2007年提高10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达60%,参合资金全部到位。推进新农合扩面工作,常住人口参合率达98%。4.住房保障。实施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帮助5户特困家庭修建新房;全年发放低保家庭住房租赁补贴9.4万元,涉及家庭31户,为4户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到经济适用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年人均补助标准由400元提高到600元。5.扶弱助困。建立城市救助体系,设立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紧急救助电话,开通紧急救助“绿色通道”。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210万元,发放肉食、蔬菜等补贴15万元。全年救助困难人口及学生449人,发放慈善救助款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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